退換貨處理原則
依消保法第19條,消費者於網站上所購買之商品,可享有到貨七天的猶豫期(七日鑑賞期)。鑑賞期並非試用期。因緞帶為可輕易裁切商品,外包裝經拆開即視為試用,不可再申請退貨。
若您發現商品本身有任何瑕疵,請勿使用,並於七日內辦理瑕疵退換貨,退換貨前請先來信或來電與客服人員連絡。
(客服電話:02-23084712#316|受理時間:週一~週五9:00~18:00)
並請您注意以下事項:
Crystal Rose皆以完美品質呈現給消費者,但因電腦螢幕皆有5%-10%色差,且緞帶本身為零售碼數耗損品,可輕易剪裁。因此除瑕疵品外,皆無法退換貨。還請見諒。
Crystal Rose皆以完美品質呈現給消費者,但因電腦螢幕皆有5%-10%色差,且緞帶本身為零售碼數耗損品,可輕易剪裁。因此除瑕疵品外,皆無法退換貨。還請見諒。
零售緞帶商品和絕版Outlet商品不適用網路購物七天猶豫期之法令,除瑕疵品外,不得以個人喜好與個人期待值作為退貨之因素。
- 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,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。
- 如因瑕疵需辦理退換貨時,請E-mail(crystalroseribbon@gmail.com)或來電至本店,並提供訂單編號、購買姓名和Email帳號。
- 當您欲退貨時,依民法規定,您與本店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,因此:A.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,並請確保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出貨通知單、週邊零件、發票、相關配件、贈品等均無任何遺漏,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以便本店為您處理退款事宜,若發票或其中物件遺失等,恕不受理退換貨。
B.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、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,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店時,恕不受理退換貨。 - 若因瑕疵退貨而產生全額退款情形,購物金將退回所屬帳號。若只部分退款,則依照該筆訂單比例,購物金部分退回所屬帳號。(此購物金為既有帳號購物金為主,若購物金為特殊活動發放,則不退還。)
- 電腦和手機都存有顏色差異,5%-10%色差不等,寬度尺寸皆已標示清楚,若因顏色和想像不合,非退換貨理由,恕不辦理退換貨。
- 若因無法於期限內取件而導致系統退件者,恕不辦理退換貨。可再補上郵寄費用或可調貨至店內自取。
- 任何因購買者不合理之要求退換貨,而衍生出額外費用,如信用卡手續費、郵寄費、匯費或其他等,皆由購買者自行承擔。
- 選擇便利商店取貨,時間逾期未取貨而造成商品退回衍生出額外退回運費,皆由購買者自行承擔。
- 選擇便利商店取貨,時間逾期未取貨而造成商品退回且要求退款者,刷退信用卡之手續費、匯款之匯費,皆由購買金額扣除後再進行退回金額。
如有任何問題
請電客服 (02)2308-4712#316 (客服時間週一~週五9:00-18:00)
或寄信至 crystalroseribbon@gmail.com